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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

  1. 所有非上市香港企業,持有香港商業登記證

  2. 在提交申請時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

  3. 申請資助是用作開拓內地 / 自貿協定市場

     

計劃模式/金額

  1. 資助按1:1對等原則提供,政府最多資助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%,而企業須以現金形式承擔不少於該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%

  2. 「內地計劃」及「自貿協定計劃」每家企業最多可獲資助合共累積為港幣400萬元

  3. 每個獲資助項目須於24個月內完成

     

申請所需文件

  1. 申請企業之商業登記證副本

  2. 申請企業主要股東資料的證明文件副本(如:公司註冊處發出之周年申報表表格AR1)

  3. 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證明文件副本

  4. 申請企業年度審計報告

  5. 負責執行項目的當地業務單位的營業執照及證明直接投資

  6. 與內地/當地業務單位有直接投資關係的證明文件副本

  7. 介紹申請企業業務/產品/服務的宣傳單張/印刷品

     

資助範圍

  1. 各社交平台發佈廣告,擺設展覽會及宣傳活動;在內地/當地的商標註冊亦可以得到資助,BUD專項基金資助項目可以說是全方位提供幫助

  2. 幫助企業在內地/當地發展品牌,例如品牌發展策略、品牌市場定位、品牌設計、品牌市場評審、品牌推廣等

  3. 透過新產品設計、引進新技術、提升管理體系、自動化生產等等優化服務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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